大连男子在烤肉店摔倒身亡,家属索赔200万,法院判决还社会公道



大连男子在烤肉店摔倒身亡,家属索赔200万,法院判决还社会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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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男子在烤肉店摔倒身亡,家属索赔200万,法院判决还社会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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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男子在烤肉店摔倒身亡,家属索赔200万,法院判决还社会公道


一代枭雄曹操在《短歌行》中写道:“何以解忧 , 唯有杜康 。 ”杜康是中国古代传说中的“酿酒始祖” , 有人对他高歌赞颂 , 也有人对他恨之入骨 , 数千年来 , 因为“酒”而发生的惨剧实属不少 。
关于诗仙李白之死 , 有一个说法是李白在喝醉酒时 , 欲去水中捞月 , 结果跌进河里淹死了 。 因层出不穷的“醉死”赔偿案例发生 , 也有网友调侃道 , 如果李白活在现代 , 那么死后说不定家属还能获得一笔巨额赔偿 。
因为2018年7月厦门的叶某酒醉后落海溺亡 , 叶某的家属将当地海洋局等多个管理机构告上了法庭 , 索赔176万余元 , 最后法院判避风港管理处以及中心渔港公司赔偿叶某父母丧葬费等合计71万余元 , 引起了网友们的热议 , 这件事也警醒了社会各部门、各公共场所一定要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
安全保障义务是一种法律在综合考虑了在调整商业活动的秩序中设立这种义务的社会经济价值及道德需要后依据诚信及公平原则确立的法定义务 。 具体是指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对消费者、潜在的消费者或者其他进入服务场所的人之人身、财产安全依法承担的安全保障义务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 ,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 , 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 造成他人损害的 ,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比如电梯要经常性的维护才能运转正常;灭火器材要及时换药粉;安全出口不能上锁;安全出口不能被占用、堆放物品 , 影响疏散通道的畅通;商有地面湿滑的地方 , 要设置“小心地滑”的安全标语等等 。
如果这些都做好了 , 还是有人因为在你店内身亡家属就向你索赔 , 法院会怎么判呢?2014年辽宁烤肉店醉酒摔亡案的法院判决 , 赢得了社会的一致赞许 。
2014年2月2日晚 , 辽宁的宋某和朋友在烤肉店聚会 , 喝了半斤多白酒 , 酒足饭饱之后 , 几人准备打道回府 。 在下楼梯时 , 有个朋友看他微醺 , 要扶他一把 , 但宋某摆摆手说:“不用 , 不用 , 我没醉呢 。 ”
诚然醉了的人总是说自己没醉的 , 而这种大意也很容易迎来祸端 。 就在宋某惬意悠闲时 , 突然一下脚滑了 , 直直摔了下去 , 宋某的朋友被这猝不及防的一幕吓到了 , 没拉得住他 。
宋某摔下去后就昏倒了 , 他的朋友赶紧给打了急救电话 , 宋某被送到医院抢救 , 但还是没能挽回一命 。 宋某的父母悲痛万分 , 出门前还活蹦乱跳的儿子 , 突然一下没了 , 他们如何接受得了 。
想到宋某是在烤肉店摔倒死亡的 , 他们将烤肉店的经营者告上了法庭 , 向烤肉店的经营者索要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医疗费等共计200万元 。
烤肉店的老板觉得这简直是无理取闹 , 难不成每一个在我店里摔的 , 我都得赔 , 人人都来摔一跤 , 那我不得倾家荡产 , 因此他并不赞同宋某家属的说法 。 那么他是否需要赔偿呢 , 那就要看烤肉店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
首先宋某作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 他对自己的酒量应该清楚 , 根据烤肉店的监控视频显示 , 在喝完酒以后 , 宋某并未丧失神志 , 能够自如的行走 , 身边也有清醒的朋友相陪 , 烤肉店只需提醒他们离开时注意人身财产安全 , 没有将他们送归的义务 , 因此这方面烤肉店是没有过错的 。
如果宋某同行的几个朋友均已喝醉 , 不能走动 , 那么烤肉店就需要通知他们各自的家属或能够负责他们安全的朋友来接 , 以保证顾客的安全 。 如果在离开之前宋某就已经因酒醉而身体不适 , 那么烤肉店需要及时拨打急救电话 , 将其送医治疗 , 但在本案中并无这种现象 。
其次如果宋某的滑倒与烤肉店楼梯昏暗湿滑的环境有关 , 那么烤肉店就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 如果烤肉店楼梯因为有油或刚打扫完以致地面湿滑 , 但老板没有摆放提醒标志 , 也没有进行处理 , 从而导致顾客摔倒 , 那么烤肉店就存在过错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 ,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 ,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 , 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 ,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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