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女子醉倒在街头,黑色短裙险露春光,身旁一滩不明液体 案例


江西女子醉倒在街头,黑色短裙险露春光,身旁一滩不明液体 案例


文章图片


江西女子醉倒在街头,黑色短裙险露春光,身旁一滩不明液体 案例


文章图片


江西女子醉倒在街头,黑色短裙险露春光,身旁一滩不明液体 案例


文章图片


李白是史上有名的“酒鬼” , 他的诗歌无一例外 , 酒元素出现的次数最多 。 传闻 , 李白的诗歌 , 不少是在酒醉后挥笔写就 。 更传闻 , 李白之死是醉熏状态下 , 分不清天上地下 , 跳水捞月 , 溺水而亡 。 传闻真假难辨 , 却也道出了酒的两面性:令李白受益 , 也使其受害 。

酒文化在我国可谓源远流长 , 即使到了现在 , 仍是社交礼仪中不可缺少的部分 。 诚然 , 酒能拉近人的距离 , 促进事务沟通 , 但不可否认的是 , 其中包含的酒精会对人的呼吸、神经中枢以及胃等部位造成损伤 , 严重者 , 还会造成死亡 。 2021年 , 江西抚州 , 便有一位女子深受其害 。
江西抚州街头 , 一名身穿黑色薄纱短裙的女子醉倒街头 , 鞋已不知所踪 , 光着脚踩在水泥地面上 。 许是酒劲难受 , 她左右挪动身躯 , 短裙难以遮住大片春光 。 而女子身旁 , 留下一团不明液体 , 应该是呕吐所致 。 不知女子遭遇何事 , 以至用酒伤身 。
【江西女子醉倒在街头,黑色短裙险露春光,身旁一滩不明液体 案例】还值得注意的是 , 女子短裙身后的拉链已被拉下大半 , 或许在酒醉时 , 曾遭他人欺负 。 不良居心者 , 碰到醉酒的女性 , 极可能做出非法之事 , 社会上“捡尸”之事并不少见 , 但这样的行为却涉嫌猥亵罪 , QJ罪 , 皆为明文所禁止 。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 ,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 , 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 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所谓猥亵是指以刺激或满足X欲为目的 , 采用X交以外的方式实施Y秽行为 。 猥亵对象不区分男女 , 可以是同性 , 实施方式包括抠摸、吸吮、亲吻、搂抱等 。 也就是说 , 趁人醉酒之际 , 贪占他人便宜 , 涉嫌违法 。
而比猥亵更严重的一种是QJ , 根据《刑法》规定 , 犯QJ罪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因醉倒街头的女子 , 意识不清 , 无法确定是否遭遇猥亵或QJ 。 但女子清醒后 , 可检查自己身体状况 , 如果发现情况不对 , 可立马报警 。 虽说女子喝得烂醉 , 出现任何后果 , 自己也当承担一定责任 , 但若有人趁机侵犯其合法权益 , 更当承担起侵权责任 。

醉倒街头的女子最后如何呢?不少人想上前帮忙 , 但女子这样的状况 , 难免被人误会 。 结果 , 一位好心的大哥走上前 , 试图叫醒女子 , 让她给朋友打个电话 。 但只要有人靠近 , 女子便挥动双手 , 嘴里嚷着“不要靠近我”之类的话语 。
大哥担心女子继续躺在大街上 , 会遭遇不测 , 便报了警 。 他一直等到警察来 , 才放心离开 。 不知女子倒在大街前遇到了什么 , 但倒下后 , 好在遇上了好心人 。 否则 , 不知第二天该在哪个地方醒过来 。
江西抚州的这个事件 , 也为爱喝酒和爱劝酒的群体提了醒 。 爱酒本身没有什么问题 , 但贪杯就可能酿制祸端 。 而对于劝酒的人来说 , 若他人酒力不胜 , 或不能再喝 , 也当适可而止 , 不然极可能再造出一个“抚州街头倒地女子”出来 。

而劝酒者不要侥幸以为他人醉倒睡大街 , 与自己无关 。 根据我国新修订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 ,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 , 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 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
不顾他人主观意愿 , 死劝喝酒 , 实质上是侵害他人生命健康的行为 。 醉酒者因酒精过度而住院 , 劝酒者理应进行赔偿;醉酒者醉后被他人侵权 , 比如遭遇猥亵、盗窃等 , 劝酒者也应承担责任 。
酒文化是中国文化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 在大街小巷、传统节日、普通聚会等大大小小的场合 , 都会有酒文化存在 。 同样不可忽视的是 , 酒文化中也有糟粕 。 比如上文提到的劝酒行为 。 其实 , 劝酒并不犯法 , 他是社交礼仪十分合理的组成部分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