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男子强行与大学女友深入交流,女子报警获刑:这次我没同意


案例:男子强行与大学女友深入交流,女子报警获刑:这次我没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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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男子强行与大学女友深入交流,女子报警获刑:这次我没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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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男子强行与大学女友深入交流,女子报警获刑:这次我没同意


文/ 江湖独白专栏
现在大学谈恋爱已经是很正常的事情 , 随着两人关系的深入 , 发生关系也是必然的 , 可是一旦关系出现恶化 , 就很有可能涉嫌犯罪 , 不少年轻人对此一无所知 , 任何违背女性意愿的动作 , 都会被法律追责 。
在异性吸引上 , 女性更倾向于感性 , 热恋期间越亲密越好 , 反之当感情淡了时 , 亲密行为是很让女性反感的 , 在哈尔滨的一起女大学生起诉男友QJ的案例就值得人深思 。

在哈尔滨上学的黄某是一个长相甜美的女生 , 一次偶然的机会认识到同系的宋某佳 , 认为宋某佳帅气有型 , 通过一段时间的交往 , 两人开始了大学恋情 。
在交往的过程中 , 黄某发现宋某佳经常借打篮球的方式结识其他女生 , 一开始他解释只是正常的礼貌 , 没有对她们有什么非分之想 , 直到黄某的室友告诉她 , 撞到男友宋某佳与学妹去看电影 , 她才重视起来 。

黄某虽然长得漂亮 , 可是家教很严格 , 一直没有与其他男生有过亲密接触 , 对于宋某佳的好感也是因为他篮球场上特别帅 , 想到这个问题 , 黄某找上男友算账 。


听到女友黄某的指责 , 宋某佳反驳称是室友嫉妒两人的关系 , 才造谣与学妹一同看电影 , 拉上黄某与室友当面对质 , 室友因为没有拍下证据 , 反被宋某佳诬陷 , 至此两室友的关系也降到冰点 , 黄某更加信任男友 。
【案例:男子强行与大学女友深入交流,女子报警获刑:这次我没同意】因为黄某没有恋爱经验 , 对于男友宋某佳的要求大多满足 , 更是在纪念日当天与宋某佳发生关系 , 她认为和宋某佳是天生一对 , 已经陷入热恋之中 。
原本以为两人的关系会持续到毕业 , 可是黄某在下课的时候 , 亲眼看到宋某佳与一名打扮艳丽的女子在一起 , 跟在身后的她看着男友拥抱住别的女孩 , 这让她无法接受 , 于是向宋某佳提出分手 。

宋某佳对于自己的魅力很自信 , 根本不相信黄某会正式分手 , 开始不断地对黄某道歉和跟踪 , 因此引起黄某的强烈反感 , 警告宋某佳别再纠缠自己 , 软的不行宋某佳决定用硬的 。
此前两人出双入对已经是公认的情侣 , 黄某伤心之余根本没有向他人告诉已分手的情况 , 宋某佳便谎称两人是冷战 , 让黄某的闺蜜约她出门游玩 , 在餐馆上不断对黄某承诺不会再犯错 , 开始对黄某灌酒 。
黄某本来已经对宋某佳没感觉了 , 奈何闺蜜在一边一直劝导 , 不小心喝多了几杯 , 宋某佳就提出将她带回家照顾 , 闺蜜不以为意地离开 。

宋某佳将黄某带回家后 , 认为只要继续保持亲密关系 , 两人的关系就不会破碎 , 便开始对黄某动手动脚 , 在黄某迷糊之中有过反抗 , 可是架不住宋某佳的力气 , 两人还是发生关系 。

黄某在神志清醒过来后 , 看到睡在一边的宋某佳 , 惊慌失措地捡起衣服 , 跑进去洗浴间 , 宋某佳被弄醒后也不在意 , 认为只是女生脾气 , 没想到黄某在洗浴间之中报警 , 民警到场后将宋某佳抓回派出所 。
在派出所审讯时 , 宋某佳提出两人是恋爱关系 , 不存在侵犯行为 , 但警方在黄某的口供中 , 得知两人已经分手 , 此次完全是宋某佳的精心策划 , 对黄某灌醉之后实施侵犯的违法行为 。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 ,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QJ妇女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法院认为宋某佳和黄某就算是有情感纠纷 , 但是也不能在黄某酒醉时进行深入的动作 , 只要男方在女性非自愿的情况下使用暴力或者胁迫发生关系的话 , 那就是触犯了QJ罪 。 黄某在两人发生关系过程中有过反抗 , 事后报警起诉宋某佳QJ罪 , 认定罪名成立 , 判定其有期徒刑三年 。
事实上大学生的恋情来的快 , 去的也很快 , 好聚好散是最好的 , 不能因为得不到就想报复她人 , 一旦出现违法行为 , 就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 正所谓色字头上一把刀 , 谨言慎行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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