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程师举报污染获刑后改判无罪,申请240万国家赔偿已获受理


女工程师举报污染获刑后改判无罪,申请240万国家赔偿已获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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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家乡污染问题10年 , 2018年9月17日 , 陕西女工程师李思侠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警方刑拘 。 此后 , 她成为当地“首起涉恶势力”头目 。 经当地多次开庭 , 2020年6月16日 , 在羁押21个月后 , 李思侠被取保 。
8月3日 , 上游记者从李思侠家属处获悉 , 李思侠申请的国家赔偿已被当地法院受理 。 同样被当地法院受理了国家赔偿的 , 还有李思侠案的另一名当事人 。

▲2019年2月27日 , 一审休息期间的李思侠
李思侠家属告诉上游新闻记者 , 李思侠提出包括侵犯人身自由赔偿、侵犯生命健康权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经济损失共计242万余元 。 “我们是按照8小时劳动时间乘以3倍计算的人身自由赔偿……对她来说 , 每天24小时都是一种煎熬 。 ”
另一名当事人提出的国家赔偿共计101万余元 。 除此之外 , 二人还请求 , 当地相关部门在权威媒体和政府网站道歉 , 恢复名誉 , 以消除错案带来的负面影响 。
“没有人愿意用五百万、一千万的所谓高额赔偿 , 去换取一年的自由 。 ” 李思侠家属告诉记者 , 太低的赔偿金无法体现正义的价值 , 无法抚慰创伤 , 更不利于防范冤案的再次发生 。
今年59岁的李思侠是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城关镇双喜村人 , 作为村里第一位大学生 , 退休前 , 她曾是陕西一家国企的工程师 。
2008年 , 入驻双喜村的两家石料加工厂 , 开始影响当地村民的生活 , 也改变着李思侠的命运 。
当地村民称 , 运送石料的卡车毁坏了村道 , 还污染当地的耕地和环境 。 不知如何维权的村民 , 找到了已在西安定居多年的李思侠 。 此后 , 李思侠参与其中 , 和村民一起开启了与石料厂将近10年的抗争 。 在部分村民口中 , 李思侠是“为民请愿的环保卫士” 。
2018年9月 , 李思侠被石泉警方带走 。 此后 , 当地街头出现通报 , 她成为当地“首起涉恶势力”的头目 。

▲家人手机里的李思侠被捕前照片
2018年9月17日 , 李思侠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拘 。 2019年2月27日 , 石泉县法院官方微信发布《重磅:石泉县首例涉恶案件今天开庭》 。 检方起诉书显示 , 从2013年起 , 李思侠通过网络发帖、上访举报等方式 , 不断反映当地石料厂无证开采、损毁道路、污染环境 , 并且代理村民向石料厂索赔 。
同年9月30日 , 李思侠被批捕 。 随后 , 此案另两名嫌疑人魏智波和张海成 , 也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石泉警方刑拘 。
公诉机关认为 , 李思侠等人的举报存在夸大和诽谤 , 设限宽墩导致村民出行不便 , 在换届选举中“以维护村道、防止权力旁落为由 , 煽动村民为魏智波投票” , 三人共同犯罪部分已涉嫌恶势力犯罪 。 此外 , 检方列举李思侠的7项罪名中 , 还包括向村民索要“跑路费”、拒不退还1万元征地款等个人犯罪行为 。
2019年6月13日 , 一审法院判决 , 李思侠纠集他人寻衅滋事行为“不属于恶势力犯罪” 。 但因犯寻衅滋事罪 , 判处李思侠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 , 张海成、魏智波以同样罪名分别获刑一年两个月、十一个月 。 对此 , 李思侠等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
该案二审经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两次开庭审理后 , 2020年6月16日 , 李思侠被取保候审 。 7月28日 , 安康市中院认为 , 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 , 证据不足 , 且在案件审理中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 。 撤销一审刑事判决 , 返回石泉县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
同年8月14日 , 石泉县法院准许检察院撤回对李思侠等3人的起诉 。 一天后 , 石泉县检察院对李思侠等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 这意味着 , 李思侠无罪 , 并可申请国家赔偿 。
来源:上游新闻
【女工程师举报污染获刑后改判无罪,申请240万国家赔偿已获受理】编辑:滕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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