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伙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规定:
第二十六条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
第二十七条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 。
第二十八条由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 , 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
第二十九条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 , 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 。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法第三十条规定作出决定 。
【普通合伙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第三十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 。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 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
推荐阅读
- 得物品牌专供和普通发货有什么区别
- 抖音商家和抖音达人有什么区别
- 如何让普通门窗具备隔音功能呢?下文详解
- 景德镇学院可以专升本吗
- 青稞馒头的热量高吗 青稞馒头和普通馒头的区别
- 普通本科生考军校的研究生可以吗
- 次氯酸钠是什么东西
- 妈妈的姐姐用普通话怎么称呼
- 锦州通邀请人有什么奖励
- 普通话等级考试证书是终身的吗